洗眼器新国标有什么不一样了?


新国标《GB 38144-2025 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》与旧国标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

  1. 标准性质与执行日期
    • 新国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替代了原来的两个推荐性国家标准《GB/T 38144.1-2019》和《GB/T 38144.2-2019》。
    • 新国标于2025年8月29日公布,2026年9月1日正式执行。
  2. 技术要求细化
    • 洗眼/洗脸喷头:当洗眼器只具备洗眼功能时,冲洗液应在1秒或更短时间内自动喷出,持续使用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,且冲洗液流量应至少为1.5L/min。当洗眼喷头同时具备洗眼/洗脸功能时,洗眼液流量应至少为11.4L/min,并持续不少于15分钟。洗眼喷头上方小于200mm处的水柱边缘宽度应在最小32mm到最大82.5mm之间。
    • 喷淋器:喷淋器启动后,冲洗液应在1秒或更短时间内自动喷出,应以至少76L/min的流量提供冲洗液,保持连续冲洗至少15分钟。喷头喷水的高度应在2080mm~2440mm之间,在距离使用者站立平面1520mm的地方,喷淋范围直径最小应为510mm,冲洗液分散形式应始终保持一致并充分散开。
  3. 安装位置要求
    •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宜安装在作业人员10秒内能够到达的区域内(一般情况下,人以正常步速行走时,10秒平均可以走15米),并与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处于同一平面上,同时需考虑在前往设备的路线中避免障碍物的阻挡。
  4. 冲洗液温度要求
    •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进水口冲洗液适宜的温度范围为16℃~38℃。温度低于16℃的冲洗液虽能立即减缓化学反应速度,但长时间接触寒冷的液体会影响人体所需的体温,造成急救治疗的过早中断。
  5. 周边环境与标识要求
    •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的使用范围内宜有高度可视且明显的提示标志,附近宜有良好的照明条件。提示标志应按照GB2894-2025《安全色和安全标志》的要求设置。
  6. 使用操作培训与演练要求
    • 对于可能会接触到有害物质的员工,应确保其掌握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的地点和正确的使用方法。在设备安装完成并且投入使用之前,应对员工进行急救训练,之后宜每半年进行一次急救训练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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